协会实行单位会员制度,原则上不吸收个人会员。单位会员均以法定代表人或由其委派的业务主管领导人作为该会员单位的代表。如有人事变动,应由新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派的业务主管领导人接替,并及时通知协会秘书处备案。
申请加入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拥护协会的章程;
有加入协会的意愿;
在本省生产资料流通领域或物流产业内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或影响。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参加协会的活动;
获得协会服务的优先劝;
对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要求协会对其合法权益和业务活动给予支持;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执行协会的决议;
维护协会的合法权益;
完成协会交办的工作;
按规定交纳会费,并可自愿提供资助;
向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一年不交纳会费又未以书面形式向协会提出缓交或减免申请,并经协会秘书处批准同意的,视为自动退会。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协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予以除名。 |